证券代码:301127 证券简称:天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3-105
债券代码:123213 债券简称:天源转债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中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
响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目
前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财务报告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了《关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成为“文山州广南
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项目第一中
标候选人,并于2023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
告》,确定公司成为“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项
目投资、建设、运营”项目的中标人。
近日,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广
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
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
同”),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人民币:柒亿元整)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
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注册地址:广南县永安社区北宁路1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6270152155494
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与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生的类似交易情况
如下:2023年4月,公司收购龙净能源发展(广南)有限公司100%股权,并获
得广南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该项目业主为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截至2023年6月末,该项目已确认建设期收入5207.81万元(未经审计)。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资、建设、运营项目
管网194.9千米;②负责广南县八宝镇(不含投资和建设)、坝美镇、那酒镇、
南屏镇、珠街镇、珠琳镇、板蚌乡、底圩乡、董堡乡、黑支果乡、旧莫乡、曙
光乡、五珠乡、杨柳井乡、者太乡、者兔乡、篆角乡、堂上农场、石山农场、
八达社区、那伦社区等共计6镇11乡2农场2社区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网
设施的投资、融资、建设(含投资人负责的施工及设备采购)、运营管理维护
(不含道路、管网、绿化等运营维护)及完工后移交工作。
(二)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共计30年,其中建设期2年,投资回报期28年。建设期不计投
资利息。
(三)投资回报方式
由乙方投资7亿元建设本项目,甲方在投资回报期内向乙方支付固定投资回
报。本项目保底水量为1.5万吨/天,保底水量结算单价为11.3元/吨。
固定投资回报=保底水量*保底水量结算单价*365天*28年。
注:投资回报范围按乡镇污水处理站保底水量计取,其他道路、管网、绿化等不在乙
方管理服务范围内。
(四)项目公司概况
设、运营管理项目”,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在广南县注册成立“项目公
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甲方与乙方的项目公司签署《合同承继协议》,乙方
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自动承继到项目公司名下。
本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乙方在广南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甲
方签订《合同承继协议》后,项目公司承继乙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与义务项目
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4000 万元,即项目总投资的 20%。项目公司应在广南县依
法缴纳项目税收。
(五)固定投资回报的确认
水量1.5万吨/天支付固定投资回报。在决算审计结束后,多出部分按照实际审计
结算价格进行扣减。
量结算单价进行调整,按以下方式调整
(1)当总投资额减少1000万元时,保底水量结算单价调整为:11.3元/吨-
(2)当总投资额减少3000万元时,保底水量结算单价调整为:11.3元/吨-
(3)当总投资额减少5000万元时,保底水量结算单价调整为:11.3元/吨-
以此类推,减少投资额按照等额本息公式计算(利率5.88%),调整保底水
量结算单价。
时,本项目仍按保底水量1.5万吨/天结算支付固定投资回报。
(六)违约、索赔和裁决的主要条款
(1)甲方逾期支付固定投资回报或本协议项下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的,视
为甲方违约,须向项目公司支付逾期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支付逾期违
约金,直至项目公司收到全部款项之日。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事项执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进
行赔偿。
(1)乙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且其未在规定的
合理时间内改正,则甲方有权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介入协助整改,乙方/项目公
司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项目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停工30日以上的,乙方自动退场,甲
方只对已完成工程量的30%进行清算。甲方与乙方、甲方与项目公司同时终止
合同。
(3)若因项目公司原因,未在建设期两年内完成双方确认的所有工程内容
的,按每天1万元处罚,同时投资回报期起点时间顺延,甲方原因和项目本身不
具备施工条件除外。
(4)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事项执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甲方进
行赔偿。
若在尝试友好协商解决后该争议仍未得到解决,双方同意,可向原告所在
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促进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收入
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经审计财务报告
为准。
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利履行。
五、风险提示
鉴于本项目工期较长、工程内容较多,可能受到气候、外界人力或不可抗
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具有一定的风险因素,对公司当期
的经营业绩将会产生一定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广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及
供排水管网设施建设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