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2 证券简称:可立克 公告编号:2023-071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和《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简称“《公司章程》
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审议通过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管理办法》
《公
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深圳市海光电子有限公司任职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
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上述 58 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9 月 12 日为授予日,向 58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 256.00 万股。
深圳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