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0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经公司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要求,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以现场
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超女士主持召开,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
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
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
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具备《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9 月 12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8.9836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4918 万股,授予价
格为 22.703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4.4918 万股,授予价格为 30.135 元/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