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之星 2023-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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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3-08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 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
事,并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拟提名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
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赵东华先生、罗丹女士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候选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
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鉴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稳定发展,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经股东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考
核与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侯江涛先生、陈林荣
先生、洪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二。
  本次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 所审核
无异议,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
人详细信息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
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与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
反馈意见。
  公司董事会就提名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声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时发表了声明,公司独立董事还就本次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
见 2023 年 9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提
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重点提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增与香港逸天签订 2023 年度《原油购销协议》,
合同主要内容为 2023 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香港逸天采购原油,采购金额
拟增加不超过 306,0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杭州逸宸签订 2023 年度《产品购销协议》,合同
主要内容为 2023 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杭州逸宸采购锦纶切片,采购金额
拟增加不超过 13,000 万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绍兴恒鸣签订 2023 年度《产品购销协议》,合同
主要内容为 2023 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绍兴恒鸣采购聚酯产品,采购金额
拟增加不超过 80,000 万元。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香港逸天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而公司董
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财务总监方贤水先生
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董事
吴中先生同时为香港逸天董事。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逸宸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而公司董
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财务总监方贤水先生
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根据实质
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关联法人第(二)、(四)
项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6.3.8 条,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吴中先生作为关联董
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子公司、恒逸锦纶、绍兴恒
鸣分别签订 2023 年度《物流运输服务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向上述关联公司提供原料及产品的物流运输服务,其中:向逸盛新材料及其下属
子公司提供的服务金额拟新增不超过 2,000 万元,向恒逸锦纶提供的服务金额拟
新增不超过 1,000 万元,向绍兴恒鸣提供的服务金额拟新增不超过 1,000 万元。
  由于逸盛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方贤水先生担任
逸盛新材料的董事。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锦纶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司,而公司董
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财务总监方贤水先生
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董事,且邱
奕博先生、方贤水先生、倪德锋先生同时担任恒逸锦纶的董事。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绍兴恒鸣为恒逸集团的联营企业,根据实质
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关联法人第(二)、(四)
项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
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恒逸锦纶、杭州逸宸分别签订 2023 年度《产品
购销协议》,主要内容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上述关联公司销售辅助材料,其
中:向恒逸锦纶销售辅助材料拟新增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向杭州逸宸销售辅
助材料拟新增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由于恒逸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恒逸锦纶、杭州逸宸均为恒逸集团控股子公
司,而公司董事长、总裁邱奕博先生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副董事长、财务总
监方贤水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股东、董事,董事倪德锋先生同时为恒逸集团总裁、
董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关联法人第(二)、(四)
项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邱奕博先生、方贤水先
生、倪德锋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青峙码头及其下属子公司签订 2023 年度《货物
装卸服务协议》,合同主要内容为 2023 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向青峙码头及其
下属子公司采购货物装卸服务,采购金额拟增加不超过 1,800 万元。
  由于公司董事吴中先生担任青峙码头的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第 6.3.3 条关联法人第(四)项之规定,本子议案涉及的交易为关联交
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8 条,吴中先生作为关联董事,
对本子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保
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详细内容请见 2023 年 9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3-092)。
   重点提示: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3-09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奕博,男,198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曾
任职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
部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宿迁逸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逸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展船运股份公司董事、宁波金侯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纤蜂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逸
瀚霖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杭州逸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
恒逸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同时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
团有限公司的重要股东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奕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65,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4%)。除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外,邱奕博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贤水,男,1964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具有
州恒逸化纤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
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杭州
恒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浙江恒逸
聚合物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
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香港天逸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董事、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董事、海
南逸盛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逸昕化纤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博恒奕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恒逸石
化销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逸盛有
限公司董事、上海恒逸聚酯纤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董事长、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浙江
恒逸锦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恒凯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双兔新材料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小逸供应链管理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同时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的重要股东之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贤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77,5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13%)。除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外,方贤水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
  倪德锋,男,197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正高级经济师,具
有近 20 年财务、投资工作经验。曾任职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浙江恒
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投资发展部经理、总裁助理、恒逸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浙江恒逸集团有限
公司董事兼总裁、浙江纤蜂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浙江恒逸锦纶有限公司董事、兰坪县青甸湾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海南恒盛元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杭州璟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裁、大连逸盛元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锦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
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德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51,5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17%)。除恒逸集团及恒逸投资外,倪德锋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吴中,男,1989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工商大学学士、上海交通大
学硕士。曾任职浙江恒逸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兼副总裁,同时担任福建逸锦化纤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恒憬贸易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恒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宁波青峙化工码头有限
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赵东华,男,198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大学法学硕士、中欧国际
工商学院 EMBA,中级经济师。曾任职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法
律事务部副经理、营销中心总经理助理,现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东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09%),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罗丹,女,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农林大学本科、武汉理工大
学硕士。曾任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综合部经理,现任恒逸石化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侯江涛,男, 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分别取得香港中文大学专业会
计学硕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先后供职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任硅创科技(海
南)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多家企业的专家顾
问,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和金融市
场投融资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江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陈林荣,男,1971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博士后,副教授,硕士
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执业资格,硕士毕业于江西财经大
学,博士毕业于中南大学,在复旦大学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东京经济大学(日
本)和清华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为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会计学博士项目主任、方正电机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林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
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
职条件。
  洪鑫,男,1984 年 3 月出生,金融学博士、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
求是青年学者,分别取得北京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美国肯塔基大学金融学博士
学位。现任浙江大学资产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浙江
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浙江省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学委会委员,曾挂职杭州市萧
山区发改局副局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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