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奥电子: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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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作为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查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所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中信银行等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授信额度由公司
信用取得,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在综合授信额度内视具体业务需求确定,有利于公
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
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授
信总额不超过 19,000 万元,并同意将《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
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所涉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樊   勇       杨   敏   何   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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