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3-041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2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159,500,000 股的比例为 0.0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2.75 元/股,最
低价为 32.6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4,0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2023 年 9 月 8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江
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0)。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9,500,000 股的比例为 0.01%,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2.75 元/股,最低价为 32.6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54,0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