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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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9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减资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9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中,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人数5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人数9名(本次首次
授予及预留授予离职激励对象中有部分重合激励对象),上述离职人员不再具
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2,300股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制性股票总计62,300股,占公司总
股本882,392,700股的比例为0.007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
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
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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