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杭州巨星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审核,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相应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资格,不存在《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刚: 陈智敏: 施虹:
二○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