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案》,同意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并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办理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2022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2022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中的股票来
源、持有人情况、持有人权益的处置办法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6 月 7 日、2022 年 9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实施完毕,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11,890,000 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3.64%,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
二、本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的修订情况
因参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员工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部分离职员工持有的未归属的持股计
划份额转让给经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的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
对象并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同时,公司拟对员工持股计划收到的现
金股利分配方式等内容进行变更。根据上述情况,公司拟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修订稿)》,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内容
章节 原内容 修订后
本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 9,300 本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 9,300 万
万份,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 份,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额为 1.00 元。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 1.00 元。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
工总人数不超过 600 人,其中董事、监 数不超过 600 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 事、高级管理人员预计 4 人,本次持股 管理人员预计 4 人,本次持股计划参与对
章
计划参与对象及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 象及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
四、员
工持 划份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如下表所示:
股计 序 持有 任职情 拟认购 占本员 序 持有 任职情况 拟认购 占本员
划的 号 人姓 况 份额上 工持股 号 人姓 份额上 工持股
持有
名 限 计划的 名 限 计划的
人情
(万份) 比例 (万份) 比例
况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会 董事会秘
秘书 书
平 务总监 4 刘水 监事会主
波 主席 其他员工(不超过 596
其他员工
(不超过 596 人)
人) 合计 9,300.00 100%
合计 9,300.00 100%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
第七
章 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 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
二、员
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 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
工持
股计 相对应股票相同。存续期内,公司发生 票相同。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
划存
续期 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 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
内的
权益 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不进行分
分配 期内不进行分配。 配,待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
期内,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应内容也做同步修订。除以上内容外,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骏亚科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3
年修订稿)》及其摘要以及《骏亚科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2023 年
修订稿)》
。
三、本次修订的影响
本次《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及
其摘要有关内容的修订有助于推进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修订的相关
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修订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次持有人会议,并于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
持股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进行修订并实施。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修订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律师意见
综上所述,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修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
修订事项已按照《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
修订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指导意见》和《自律
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次修
订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