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85 证券简称:鸿日达 公告编号:2023-062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为:2023 年 9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11 日 9:15-15:00。
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一楼大会议室。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8,028,19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48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4,52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0%。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59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19%。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8,0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4,524,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0%。
公司聘请的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32,528,192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752%;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32,528,192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752%;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
专户和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32,528,192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4752%;反对 2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4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28,028,192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王玉田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28,028,692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石章琴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28,028,193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0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姚作文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28,028,192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沈建中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28,028,693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5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张建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28,028,193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00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朱大伟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128,028,692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有 股 东 所持 股 份 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表决结果:阳菊梅女士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李聪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如下
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鸿日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