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路通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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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8041          债券简称:盛路转债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 公 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一、重要内容提示: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9:15 - 9:25,9:30 -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 90,591,6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916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5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43,504,4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620%。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55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 43,541,52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66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33,881,2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3,326,72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067%;反对 199,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89%;弃权 15,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5%。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二)《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同意 43,551,8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6246%;反对 729,7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357%;弃权 3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0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9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2,481,8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62%;反对 729,7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59%;弃权 3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30,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
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同意 43,551,8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7.6246%;反对 729,7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357%;弃权 3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0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9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2,481,80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62%;反对 729,71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59%;弃权 33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33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33,407,99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42,853,42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8.4197%;反对 343,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80%;弃权 34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2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选举杨华先生、李益兵先生、朱正平先生、
韩三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杨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23,349,312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8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杨华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794,741 票,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3183%。
  表决结果:李益兵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23,128,80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2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李益兵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574,234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119%。
  表决结果:朱正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23,128,80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2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朱正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574,234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119%。
  表决结果:韩三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23,134,40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韩三平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579,834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247%。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华先生、李益兵先生、朱正平先生、
韩三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选举褚庆昕先生、周润书先生、傅恒山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褚庆昕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23,322,308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6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褚庆昕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767,737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563%。
  表决结果:周润书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23,128,83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2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周润书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574,264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119%。
  表决结果:傅恒山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23,134,40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傅恒山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579,834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247%。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独立董事候选人褚庆昕先生、周润书先生、傅恒山先生
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计算。
  (七)《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选举黄锦辉先生、李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黄锦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23,257,809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
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17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黄锦辉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703,238 票,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082%。
  表决结果:李钢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123,134,405 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2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李钢先生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32,579,834 票,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247%。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黄锦辉先生、李钢先生当选为公
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
  四、律师见证意见: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以及列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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