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23-063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事5人,实际收到表决票5份,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公司
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骨干,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48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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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7.18元/股的价格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118.0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为2023年9月11日。
监事会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国海诚工
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
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