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29 证券简称:纽泰格 公告编号:2023-086
债券代码:123201 债券简称:纽泰转债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金民民先生主
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规定,公司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
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
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符合相关要求,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需要,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顺利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
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
表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
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
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
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
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纽泰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