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芯微: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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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66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
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公示情况
式向公司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全资、
控股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
务进行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以下简
称“《公司法》”)
        《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
                                 《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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