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山西华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41 号”批复核准,华
翔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20.00 万股。该次公开发行股票后,
公司的总股本由 37,180.00 万股增加至 42,500.00 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控股股东山西临汾华翔
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实业”)持有限售股 271,135,074 股,锁定期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将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上市。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股本数量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总股本数量/股票数量
时间 变动事由
变动前 变动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
改 后 的 章 程 规 定 , 向 251 名 激 励 对 象 授 予
总股本数量/股票数量
时间 变动事由
变动前 变动后
由于公司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122,310 股以及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 62,100 股,合计公司总股本增加 1,060,21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开发行的“华翔转
债”自 2022 年 6 月 28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元华翔转债转换为公司 A 股股份,累计转股数
量为 16,755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
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春翔、王渊、王晶及控股股东华翔实业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股份(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直接持
有及间接持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
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企业所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
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持有 所持限售股条件 本次申请解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
序号 备注
人名称 股份量 除限售数量 量占公司股份总比例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股份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78,874,418 63.79% -271,135,074 7,739,344 1.7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份
总计 437,167,455 100.00% - 437,167,455 100.00%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
了发行前所做出的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翔 夏姗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