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烟台德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德邦科技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烟台德
(证监许可〔2022〕1527 号),
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3,556 万股,并于 2022 年 9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14,224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765,272 股,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29,474,728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和限售股,
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其中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3,462,522 股,
占公司总股本 2.43%,股东人数 1 名;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数量为 46,577,6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5%,股东数量为 7 名。本次解除
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共计 50,040,1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8%。
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战略配售限售股及限售股,
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
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新余泰重、三行智祺、张家港航日、易科汇凯仁、
大壮信息、陈林承诺:
(1)自德邦科技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德邦科技股份,也不由德邦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对以上锁定股份因除权、除息而增加的股份,本公司亦将同等遵守上
述锁定承诺。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
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4)如若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份锁定有其他要
求的,本公司将自动遵守。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而设立的专项资产管
理计划为民生证券德邦科技战略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份限售期为
自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上次之日起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50,040,144 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
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例 (股)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
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新余泰重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北京三行资本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苏州三行智
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民生证券-中信证券-
民生证券德邦科技战略
配售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徐州市航日化学科技企
业(有限合伙)
烟台易科汇凯仁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
烟台大壮信息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50,040,144 35.1801% 50,040,144 0
注:张家港航日化学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3 年 3 月更名为徐州市航日化学科技企业
(有限合伙)。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50,040,144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德邦科技本次上市流通
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德邦科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
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德邦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
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