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
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调
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
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包括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
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大会及 2022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
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永清、苏治、赵磊、姜志宏、杨玉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