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6 证券简称:威腾电气 公告编号:2023-049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26 威腾电气 2023/9/1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 22.40%股
份的股东蒋文功,在 2023 年 9 月 9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于 2023 年 9 月 9 日收到股东蒋文功书面提交的
《关于向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请增加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
议案的函》。蒋文功提议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提供
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 31,900 万
元,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增加项目贷款授信不超过(含)
人民币 5,000 万元,由公司及项目所属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基于上述申请综合授
信事项,公司计划向子公司提供新增不超过(含)人民币 29,900 万元的担保。授
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并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8)。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
投票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15:00:00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中市新坝科技园南自路 1 号威腾电气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3 年 9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条款
的议案
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议案 2 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 》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登载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9 月 20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A 股股票方案中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
动延期条款的议案
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
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