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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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3-055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4.00 万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053%,回购价格为 2.762 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
次董事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
施本激励计划。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9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内部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在此期间,监事会对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查,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5 日披露《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关
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司通过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于本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
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
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授予事项;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工作,授予日为 2019 年 6 月 4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2 日。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43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57.5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3.11%。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获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授予事项;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在解除限售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工作,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 14.00 万股,回购价格为 1.91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
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解
除限售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此外,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还审
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部分不得解除限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共计 19.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3%,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925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638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定在解除限售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此外,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
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3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相应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69.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9%,其中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986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定在解除限售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此外,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
议还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综上所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公司
拟相应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4.0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053%,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76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
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
   截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日,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
激励计划的处理”规定:激励对象主动提出辞职申请,或因公司裁员、劳动合同
或聘用协议到期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回购数量
   公司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0 万股。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授予日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授予价格为 2.60 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13 日。
   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作为回购价格,回购注销前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自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
日(含当日)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日(不含当日)止,本次资
金使用期限满两年未满三年,按两年期计息,对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 2.10%。
因此,P2=P1×(1+2.10%×D÷365)=2.60×(1+2.10%×1081÷365)=2.762 元/股。
其中:P2 为回购价格,P1 为经派息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D 为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之日距限制性股票公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的天数。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2.762 元/股。
   (4)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 11.0480 万元,回购
资金为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133,767,125    17.74        -40,000   133,727,125    17.74
 无限售条件股      620,204,825    82.26          0       620,204,825    82.26
   总股本       753,971,950   100.00        -40,000   753,931,95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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