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测科技: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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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
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2-019)。
  (三)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并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1)。
  (四)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前
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9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
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63,7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年 7 月 14 日披露了《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
本 63,7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92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230,400 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第十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规定:本激励
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
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授予价格。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12.00-0.121-0.192=11.687 元/股,即由 12.00 元/股调整为
   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
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
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的范围内,所做决策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合规、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及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公司根据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00 元/股调整为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联测科技本次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
和批准, 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
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联测科技本次
调整的原因、结果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符
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
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股权激励信息披露自律监管指南》
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授予事项尚须按照《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七、备查文件
  (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
  (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
  (三)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
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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