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辰股份: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证券之星 2023-09-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金辰股份”)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6 月 28 日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后事项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
核规则》,发行人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至本承诺函
签署日期间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公司 2023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已经董事会审议并对外披露,未经审计。
书中没有影响发行人发行新股的情形出现。
情形。
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荐代表人谢栋斌、陈伟刚,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
签字会计师宫国超、王丽艳、陆红,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其签
字律师杨海峰、俞铖、洪长生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发生更换。
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潜在纠纷。
重大事项。
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员分别签署了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上述人员在有关申请文件
中的盖章、签名属实。
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上市日期间,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将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综上所述,发行人自主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之日(2023 年 6 月 28 日)
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无需重新提交主板上市审核中心审核,仍符合发行上市的条件。
  特此承诺。
(本页无正文,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
项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义升
                           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金辰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