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9 月 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名。会
议由董事长浦益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3
年 9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2.0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3 名激励对
象授予 480.2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关联董事浦益龙、浦燕、钱建国、浦迅瑜、陈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