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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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3-40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
董事 7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辽宁方大
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白瑜女士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项议案提请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任期
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相同。本
次补选的董事候选人当选后,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刊登在 2023 年 9 月 11 日
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了此项议案。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 2023 年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白瑜,女,1982 年 4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浩律师(天
津)事务所律师,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仓储物流事业部部长、运营
管理中心经理、审监法务部部长、总裁助理;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
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白瑜女士目前担
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除上述情况外,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
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得提名为
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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