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和《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八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资产置换
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拟与贵州赤天化花秋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花秋矿
业”
)进行资产置换,交易对方为花秋矿业,由于花秋矿业的实际控
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亲属,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本次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价格以 2023 年 5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的评估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上述交易
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减少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基于上述
情况,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石玉城、王朴、范其勇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