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3-06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静女士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可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 稿 ) 》 详 见 2023 年 9 月 9 日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详见2023年9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列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修订稿)》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
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
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
示情况的说明。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激励
对象人员名单(修订稿)》详见2023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
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本议案需在《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详见2023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方
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
次 修 订 稿 ) 》 详 见2023 年9月9日中 国 证监 会 指定 信 息 披露 网 站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摘要》详见2023年9月9日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本议案需在《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详见2023年9月9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