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章 董事会议事程序 第六章 董事会议事程序
第三十二条 会议的出席 第三十二条 会议的出席
第五款 第五款
独立董事连续 3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 独立董事连续 2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其他董事连续 2 次 议,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
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由董事会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该独立董事职
会予以撤换。 务。其他董事连续 2 次未能亲自出席,
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
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
大会予以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