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3-067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3
年 9 月 3 日以邮件、通讯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际到会董事 9 人,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钢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5、发行数量”和“9、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具体内
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
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即发行数量不超过 16,393,442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
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
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发行
价格计算得出,数量不足 1 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即发行数量不超过 11,428,571
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注册的
发行数量与前款数量不一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
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募集资金总额作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送股、转增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
行股票数量。
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6,000.0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
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
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
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
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
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钢、杨
正高,其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及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补
充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
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同意公司与发
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充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
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
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关
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
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
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内容,公司编制了《关
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本
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陈钢先生、杨正高先生、刘鹏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
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