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科技: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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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9
债券代码:127082                   债券简称:亚科转债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2023年9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23 年 8 月 18 日的公司总股本
(含税),共计派发 195,541,169.44 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引起上述基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
登于 2023 年 9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分配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
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
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1.4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
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
   四、关于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除权除息价的计算方式: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
分红的股份)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息价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1,250,169,663股=0.1564元/股,结果截取小数点后四位)。综上,公司2023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564元/股。
   五、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9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六、权益分派方法
年9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9月8日至登记日:2023年9月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里河东路58号
  咨询联系人:沈琳、刘斯琴
  咨询电话:0510-88278652
  传真电话:0510-88278653
  八、备查文件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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