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3-076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监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5 日前以
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甄胜利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认真
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 3 名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没有新增激
励对象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所规定的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由 738 人调整为 604 人,授予的权益数量由 2,690.10 万股调整为
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1、激励对象名单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
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对公司整体业绩
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生产人员、骨干员工。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均为经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名单中的人员,没有新增激励对象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结合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公司和激励对象已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各项授予条件。
监事会同意以 2023 年 9 月 8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同意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604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2,444.40 万股权益:其中,向 604 名激励对
象授予共计 1,222.2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62 元/股;向 604 名激励
对象授予共计 1,222.2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9.28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高能环境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8)。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