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闻集团: 关于公司有关诉讼收到终审判决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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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3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案件中无需承担责任,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闻集
团”)于 2021 年 5 月 2 日收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盐城中院”
     )送达的相关文件,获悉建湖开发区经济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原名“建湖县经济开发总公司”
                ,以下简称“建湖经开”)以公
司及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为拖欠江苏开汇贸易有限公司“稀释
沥青”相关货款的债务人江苏佳磊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江苏佳
磊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为由,向盐城中院提起
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
冻结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关于公司部分银行
账户被冻结及诉讼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此后,公司积极展开应诉。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收到盐城中
                    -1-
院送达的(2021)苏 09 民初 241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建湖经
开的诉讼请求。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有关诉讼收到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
院”)提起上诉,江苏高院已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开庭审理本案。2023
年 9 月 7 日,公司收到江苏高院送达的(2022)苏民终 1244 号《民
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审(终审)判决情况
     江苏高院送达的(2022)苏民终 124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
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2,064,238.76 元,由上诉人建湖经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在本次案件中无需承担责任,也无需承
担案件受理费,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没有影响。
     三、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判决书;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九月八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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