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收益。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非保本理财产
品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如本息无法全部兑付将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运营及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 年 8 月 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其中单笔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滚动
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可进行的委托理财为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进行投
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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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该业务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
详见 2022 年 7 月 16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公告》(2022-035)。
额为 5,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23 年 9 月 7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
到该信托产品本金及投资收益。
二、信托产品中融-圆融 1 号基本情况
金及投资收益;
(2)公司已就信托计划逾期兑付的事宜与中融信托多次进行了沟
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融信托方面的正式文件回复,后续公司将
继续督促中融信托尽快兑付本金及投资收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
公司正在积极联系各相关方,督促中融信托尽快向公司兑付已到期信托产品
投资本金及收益,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通过各类法律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公司的
潜在损失,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后续公司将加强对使用自
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安全评估,严控投资风险,密切关注理财产品的回款进展
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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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并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
的性质,存在本息不能全部兑付的风险,如本息无法全部兑付将对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运营及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信托产品的相关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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