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天: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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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03        证券简称:*ST 博天      公告编号:临 2023-070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民事判决书》;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金额:本息等合计人民币 171,876,097.87 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涉及债权江苏银行北京
       分行已向公司重整申报债权,判决生效后公司将对申报债权予以确认,
       公司将依据《重整计划》的债权清偿方案进行清偿。本次诉讼预计不会
       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具体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确认为
       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于 2022 年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天环境”
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就与公司、汇金聚合(宁波)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笠钧和骆涛共计四被告签署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最高额保证合同》、
                   《最高额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书》和《最
高额质押合同》等相关合同引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2-028)。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3)
京 74 民初 783 号),判决如下:
内利息 8,397,280.05 元、逾期利息 14,623,754.04 元、复利 655,063.78 元、律师费
博天(武夷山)水美有限公司 48.78%股权(出质股权数额为人民币 14,634 万元
/万股)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
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认的博天环境对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
后,有权在实际清偿的范围内向博天环境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901,230.50 元,保全费 5,000 元,由博天环境、汇金聚合(宁波)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赵笠钧、骆涛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涉及债权江苏银行北京分行已向公司重整申报债权,判决生效后公
司将对申报债权予以确认,公司将依据《重整计划》的债权清偿方案进行清偿。
本次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具体以公司年度审计机
构确认为准。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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