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
的核查意见
本次可归属的 151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
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