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 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内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3 年 9 月 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 OA 系统公告栏公示。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间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
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的反馈。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
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