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 保荐公司简称:科新机电
保 荐代表人姓名:张晓平 联系电话:0755-33975862
保 荐代表人姓名:徐德志 联系电话:0755-33975862
一 、 保 荐工作概 述
( 1) 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 2)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 防止关联 方占用公 司资源的 制度、募 集资
是
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 2) 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 1) 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按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 1) 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 2) 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 3)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次
( 2) 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 3) 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 1) 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 3) 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 1)培训次数 0次
(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 、 保 荐人发现 公司存在 的问题及 采取的措施
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 、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构 配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财务状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 、 公 司及股东 承诺事项 履行情况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 、 其 他事项
下简称“东北证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2023]
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人,未
者 其 保 荐 的 公 司 采 取 监 管 措 施的 事 项 及 整 改
按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北京天证远洋
情况
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资金来源审慎核查;
东北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
资金事项审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
目的情况,未充分关注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用途
和程序,未对涉诉事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东
北证券出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和 2016年至2018年度相关持续督导及现场
检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决定对东北证券责令改
正并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及处以罚款,
对项目保荐代表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收到上
述监管函件后,东北证券已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
改并启动内部问责程序。
( 以 下 无 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晓平 徐德志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