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光大同创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睿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俊清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
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 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 技 术 等 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
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情况下的股份回购、买回 是 不适用
的承诺以及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无
整改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 睿 刘俊清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