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 四川长虹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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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 2023-059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
  )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组建虹云创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
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佳华数字”)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设立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
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虹云基金”或“基金”)。虹
云基金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成立,存续期为 8 年,具体为 2015 年 10 月 19 日至
件、新型智能终端、云计算及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上述情况详见公司于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临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云创投基金项目的进展公告》
(临 2015-038 号)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基金资金分配款的
公告》(临 2020-055 号)。
第五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虹云基金将存续期延长 1 年(具体到
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累计存续期为 9 年,如后续根据投资项目退出情况需要
继续延期,在全体出资人同意前提下可继续延期 1 年,延期事项须另行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署《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修正案》(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修正案”)。
同日,虹云基金召开第十七次合伙人大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虹云基金存续期
延长 1 年,累计存续期为 9 年,并对《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第十条进行修订。现
将虹云基金延期情况公告如下(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
种均为人民币)。
  一、虹云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耘
  注册资本:2.5 亿元人民币
  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
路西段 6 号成都科学城天府菁蓉中心 C 区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
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
动)。
  虹云基金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关联关系
                              (万元)      (万元)     比例
四川虹云创业股权投
              普通合伙人    否         250       250    1%
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有限合伙人    -       5,000     5,000   20%
限公司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             本公司下
              有限合伙人            4,000     4,000   16%
司                     属子公司
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             本公司下
              有限合伙人            2,750     2,750   11%
术有限公司                 属公司
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
              有限合伙人    否       5,000     5,000   20%
公司
四川产业振兴发展投
              有限合伙人    否       5,000     5,000   20%
资基金有限公司
成都天府创新股权投
              有限合伙人    否       3,000     3,000   12%
资基金中心(有限合
伙)
           合计             -      25,000   25,000   100%
   (二)基金运营情况
   虹云基金设立后,已累计投资 13 个项目,累计投资金额 22,273.95 万元,
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项目 13 个,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 100%;四川省内项目 8
个,投资总额 15,163.76 万元,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 60.8%;初创期和早中期项
目 9 个,投资总额 15,083.80 万元,占基金实缴出资总额 60.4%,均满足基金合
伙协议所约定的投资要求,即投资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类项目的投资金额占比不低
于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 60%,投资于四川省内项目的投资金额占比不低于基金实
缴出资总额的 60%,投资于初创期及早中期阶段项目的投资金额占比不低于基金
实缴出资总额的 6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虹云基金已有 2 个项目实现全部退出、1 个项目部分退
出,合伙人实缴出资额已累计收回 22,178.95 万元,占全部实际出资金额 88.72%。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佳华数字已累计收到虹云基金分配资金
   (三)基金财务数据
   根据虹云基金 2022 年 1-12 月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虹云基金资产总额 266,971,344.02 元,负债总额 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总额为 266,971,344.02 元。2022 年度,
                               虹云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363,571.01
元,净利润-2,752,185.05 元。
   根据虹云基金 2023 年 1-6 月份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虹云基金资产总额 266,895,296.68 元,负债总额 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总额为 266,895,296.68 元。2023 年 1-6 月,虹云基金实现营业收入 0 元,
净利润-76,047.34 元。
   二、基金延期的必要性
   由于虹云基金投资的多个项目已启动 IPO 工作,将陆续提交上市申报材料,
为实现基金投资收益和保障合伙人利益最大化,满足相关要求,同时,为创造更
好的项目退出窗口,保障基金退出的质量,使基金存续期覆盖项目退出的整个流
程,虹云基金拟将存续期延长 1 年(具体到期日以工商登记为准),累计存续期
为 9 年。
   虹云基金目前正在加快推进多个项目的退出工作,退出路径包括上市减持、
产业并购、股权转让、公司回购等多种方式。本次延长基金存续期限符合基金的
价值投资导向,符合基金出资人的投资回报需求。
  三、基金延期管理及《合伙协议》变更
  虹云基金延期 1 年期间,基金管理架构、管理模式等仍按照《合伙协议》
                                   《托
管协议》等开展,此前相关管理制度仍沿用实施。延期期间的基金管理费的支付
标准,根据《合伙协议》第十四条第 2 款“在基金回收延长期内,年管理费为未
收回金额的 1%”,即基金管理费按照扣减退出项目后的实际管理规模的 1%计收。
  《合伙协议》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合伙协议》第十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基金存续期限,为 8 年,自本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企业营业
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如经营期限届满前 3 个月,本企业投资项
目仍未全部退出,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本基金可以延长经营
期限,但本企业累计存续期限不得超过 9 年。如延长基金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得
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应以基金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基金资产,且
变现方案须经全体合伙一致同意。
  修订后:《合伙协议》第十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基金存续期限,为 9 年,自本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本企业营业
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如经营期限届满前 3 个月,本企业投资项
目仍未全部退出,经基金管理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本基金可以延长经营
期限,但本企业累计存续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如延长基金经营期限的建议未获
得全体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应以基金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积极变现基金资产,
且变现方案须经全体合伙一致同意。
  除以上条款变更外,
          《合伙协议》其他主要内容保持不变,就上述协议内容的
变更,公司已于 9 月 7 日与其他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修正案。
  四、本次基金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虹云基金延长存续期符合基金的实际投资情况,同时有利于获取被投资
项目的投资利益最大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需投入新的资金,对本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五、董事会审议本次虹云基金延期的情况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延期的议案》。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虹云基金的管理及投后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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