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凌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重要内容提示:
司”)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凌斌先生计划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斌先生函告,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2023 年 8 月 16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凌斌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803,2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累积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19,974,450.00 元。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前,凌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7,307,8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深圳视界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76,312 股;通过深圳
视清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426,686 股;通过深圳视野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300,404 股;通过深圳视新投资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07,498 股,总计间接持股 115,146,5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8%,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02,454,378 股,占总
股本的 44.33%。
截至本公告日,凌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8,111,0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7.5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5,146,5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5%,直接
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03,257,578 股,占总股本的 44.37%。
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续稳健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肯定。
增持公司股份。
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跌幅比例,相关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结合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在增持计划期间内实施增持。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若增持计划实施
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予以顺延,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
划行权导致总股本数量变化,因此本次增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 2023 年 9 月 6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
算。
延实施。
有的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
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凌斌先生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
至 2023 年 9 月 4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 803,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 19,974,450.00
元,本次增持股份成交金额未超过增持计划中的增持股份金额上限,本次增持
股份未在限制买入的窗口期内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增
持计划。本次增持实施前后凌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前持股数量 增持前持股比 增持数量 增持后持股数量 增持后持股
姓名
(股) 例 (股) (股) 比例
凌斌 187,307,861 27.45% 803,200 188,111,061 27.5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
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免于以
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本次增持公
司股份事宜中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
增持股份的情形;
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份。本次增持后,共同实际控制人:凌斌、王曦合计控制公司 76.57%的股份。
六、备查文件
告知函》;
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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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