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9236.SZ 债券简称:20首迁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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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重要提示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
司作为“20首迁01”(债券代码:149236.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第3年末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138个基点,即“20首迁01”债券存续
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2.60%。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
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发行人分别于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首迁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
一次提示性公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首迁 01”票面利率调整
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首迁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本期债
券回售登记期为 2023 年 8 月 24 日至 2023 年 8 月 30 日(仅限交易日)。
债券回售登记。公司已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刊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首迁 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不存在投资者对实施二
次回售有异议的情形。
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为 2.60%。
已正常申报回售登记的投资者,无须参与二次回售申报。
再次实施的回售登记期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
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持有的“20 首迁 01”。
为保证投资者二次回售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再次回售实施办法
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 元。
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
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
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
务失效。
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
持有人办理兑付。
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二、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率为 3.98%,每 10 张“20 首迁 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9.80 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84 元;非居
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9.80 元。
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
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
金账户中。
三、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法定代表人:赵民革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联系人:周德华
邮政编码:100043
电话:010-88293692
传真:/
法定代表人:江禹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人:江家翔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