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医药: 关于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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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5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的议案》。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5,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10,000 万元人民币,
累计申请授信额度 15,000 万元人民币。同时,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奥制药)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 4,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关于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
司为维奥制药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和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二级全资子公司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
司拟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州分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共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 5,000 万元人民币,敞口额度 5,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申请额度 1,000
万元人民币,其额度采取信用方式,无需提供担保;维奥制药申请额度 4,000 万
元人民币,其额度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与授信期限一
致,不涉及反担保。上述 5,000 万元的授信期限一年,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质押、信用证、供应链金融等业务。
   本次向成都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实际使用额度将视公司生
产经营需求决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经批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根据公司业务
实际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综合授信实际使用额度、
利率等;签署综合授信和担保相关的合同文件和其他法律文件;办理综合授信和
担保的其他事项。上述事项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办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
保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单位:元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5,408,788.54              471,120,911.17
   负债总额              207,260,050.98              263,706,231.63
   净资产          228,148,737.56   207,414,679.54
  营业收入          130,853,615.22   284,354,453.48
   净利润          18,989,583.28    40,329,459.0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协议或相关文件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
及担保期限以最终跟成都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
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是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被担保
方资产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虽然维奥制药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
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成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公司
为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的利益,且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
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担保事
项进行了解,认为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子
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根本利益,符合监管机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向成都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并由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金额为 4,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36%,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担
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七、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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