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中环 公告编号:2023-087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8月30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成立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
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
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截至2022年9月8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非交易过户公司股票9,654,412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30%,锁定期为2022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
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仍需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归属与考核安
排的约定,自股票额度授予日之后,分两个批次非交易过户或卖出,并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
果将权益归属至相关持有人名下。
批次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管理委员会确定股票额度授予日起12个月后,本期持股
第一次非交 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归属比例的对应
易过户或卖 份额的股票,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 50%
出 下,将持有人归属比例的对应份额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本期计
划持有人账户。
自管理委员会确定股票额度授予日起24个月后,本期持股
第二次非交 计划方可根据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归属比例的对应
易过户或卖 份额的股票,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前提 50%
出 下,将持有人归属比例的对应份额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本期计
划持有人账户。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
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
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原持有股份买卖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这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买卖行为发生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上市公司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
名下之日起计算。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
规许可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
定依据等事项,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
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2)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或在届时深交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系统支持的
前提下,将股票过户至本期计划持有人账户后,本期计划可提前终止,该持有人退出本期计
划;
(3)在不违背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经管理委员会提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