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9 证券简称:建艺集团 公告编号:2023-114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9 月 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会议室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份 47,914,5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172%。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7,811,85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2,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2,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643%。其中:
份的 0.0643%。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811,8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57%;反对 10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4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102,7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已获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
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