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技: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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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6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查阅有关规定后,就公司相关事项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
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
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将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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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公告 2023-06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大梁       白俊江   周俊祥
                   二○二三年九月八日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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