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九月
目 录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集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4:00
四、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永定路甲 51 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 822
会议室
六、参加人员: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
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议程:
(一)宣读议案并提请大会审议
序号 议案名称 报告人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回答股东的问题
(三)推选监票人(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与一名监事进行监票工作)
(四)对上述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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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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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八层 822 会议室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届大会表决规
则如下: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有关议案。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或其他上海
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投票方式参与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或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情形,
均以第一次表决的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平台
(vote.sseinfo.com)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表决方式,相关事
宜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
修订)
》。
二、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股东出席本次大会,所持的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即一股一票。
三、表决有效性
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四、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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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
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五、每项内容设有“同意”、“反对”、“弃权”选项,请在相应意
见栏内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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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各位股东:
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00,333.29 元。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为 5,477,761.49 元,母公司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鉴于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实施再融资计划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存
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公司董事会临时调整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于
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实现情况及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
关承诺,董事会建议公司 2023 年中期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中期
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分配基数,预计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元(含税)人民币,占公司 2022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的 30.54%。
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