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3-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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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的反馈,经查实,因输入有误,导致 5 名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其身份证登记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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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不一致,现监事会对有误内容更正如下:
拟激励对象姓名(更正前) 拟激励对象姓名(更正后)
卓剑锋 卓建锋
腾启利 滕启利
汪渝 汪瑜
韩晓兰 韩小兰
郝燕青 郝艳清
二、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含
分、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任职文件等。截至 2023 年 9 月 6 日,有 3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失效。监事会对不符合激励
对象条件的人员在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基础上进行了调减,本次调减激励对
象 3 人,调减后公司本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289 人调减至 286 人。
三、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
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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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