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 赛特新材: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9-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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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6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8 年 8 月 31 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际参与
表决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雪滨女士主持。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会
议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
行上市”)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出具《关于同意福建赛特
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2722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
宜的议案》及《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和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
大会授权范围内,依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状况,与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条款,具体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2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442 万张。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
年 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 2.00%、第六年 2.5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5.4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
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
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8 日,T-
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发行对象
  ○
(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
人所有股东。
  ○
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优先配售数量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赛特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 年 9 月 8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3810 手可转换
公司债券。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116,000,000 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
优先配售的 A 股股本为 116,000,000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
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442,000 手。
  (2)原股东的优先认购方式
  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交所
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
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事宜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并于近日启动
发行工作。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将在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
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负责办理具体事项。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事宜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集资金存入该等
账户。
  公司将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具体事宜。公司在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后,
将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事宜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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