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 金山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出
席会议董事 12 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12 名。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9 月 1 日以短信、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同意《关于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临 2023-053 号关于与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签署
《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毕诗方、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王锡南、宋伟
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公司与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
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通过协议约定
的一系列安排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本次股权委托管理不发生
资产权属转移,公司仅提供股权受托管理服务并收取托管费用,
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委托管理价格是综合考虑公司为履行《股权委托
管理协议》约定的托管工作而发生的成本,委托费用合理公允。
关联董事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同意《关于出资建设辽宁华电彰武可再生零碳热能示
范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议案》
;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为:出资建设辽宁华电彰武可再生
零碳热能示范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综合实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出资建设辽
宁华电彰武可再生零碳热能示范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
(详见临 2023-054 号《关于出资建设辽宁华电彰武可再生
零碳热能示范项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公告》
)
(三)同意《关于审议公司领导人员(经理层成员)年度业
绩考核、薪酬兑现情况的议案》
。
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