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采用支付现
金的方式向山西冀武球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武球团”)购买和静县备战矿业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备战矿业”或“标的公司”)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或“本次重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
组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
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
核,特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如下:
东新矿投资集团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营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和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上市公司已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联营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和预计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式方案及相关议案。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或批准等事项(如需)。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
序完整、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现阶段已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有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交的
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