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公
司章程》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发出通知,会议由董事长章辉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未
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8 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宏力达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