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首迁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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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49236.SZ                               债券简称:20首迁0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首迁01”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及相关规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8 月 22 日和 8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了《北京首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首迁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
提示性公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首迁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
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首迁 01”票面利率调整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1。投资者
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20 首迁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
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20 首迁 01”回售登记期为 2023 年 8 月
月 30 日。
    由于部分有意向回售的投资者未按期申报,公司拟实施二次回售,回售登记
期另行公告,此次回售不可撤销,其他回售条款不变。
    已正常申报回售登记的投资者,无须参与二次回售申报。
首迁 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现就“20 首迁 01”实施二次回售征求意见,若投资者对此二次回售安排有
异议或疑问,请于 2023 年 9 月 7 日 9:00-17:00 联系发行人、受托管理人。若在
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下调为 2.60%。
上述时间内无反馈意见,视为全部投资者无异议,同意发行人二次回售。
 发行人: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民革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
   联系人:周德华
   邮政编码:100043
   电话:010-88293692
   传真:/
 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 22 号丰铭国际大厦 A 座 6 层
   联系人:江家翔
   邮政编码:100032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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